Patient Handbook

留院須知 - 收費及繳付方法



收費及繳付方法


  • 病人入院前,必須先繳付按金。

  • 留醫費用如房價(不包括膳食)、藥物、膳食、手術室、 手術材料、診斷檢查(例如磁力共振掃描、電腦掃描、 正電子電腦掃描、同位素掃描、X光、超聲波、化驗檢 查)、放射治療、體外碎石、血管造影、物理治療、護 理程序、儀器、醫療用品、醫生診症等,全部根據本院 所訂入住病房等級收費計算。住院期間發出的藥物將以 高於門診藥物的費用收費。詳情可向各有關部門查詢。

    在公眾假期及工作時間外之個別服務(例如手術室、 磁力共振、電腦掃描、心導管及介入治療、同位素 掃描、體外碎石等)需要加收額外費用。詳情可向會計部 或有關部門查詢。

    經醫生處方所配之口服藥物,恕不能退還。至於所配完 整之針藥,如經醫生指示停用,則可退回本院藥房, 但需扣除百分之十配藥行政費用。

  • 房價計算:(房價不包括膳食)

    首二十四小時:由登記入院起計,住院二小時或以下者,作半 天計,多於二小時則作一天計。

    二十四小時後:少於十二小時,作半天計,多於十二 小時則作一天計。

    遷房:遷房當日之房價以遷入及遷出房/床號之日租各半 計算。

  • 加床:同一私家房多加一名病者及一張病床,該病者照 房價一半收費。

  • 陪人:加開陪人床時間:晚上九時後。

    收摺陪人床時間:翌日早上七時前。

    晚上十時後仍未離院者,則按人數計算收費,不論 陪 人床使用與否。

    凡住半私家房或普通房,祇限陪人壹名。

    兒科病室首名家長或監護人豁免陪人收費。

    本院並不區分陪人的性別。如需提高個人私隱,可以選 擇半私家房、私家房或套房。

  • 本院不負責代病人向醫療保險公司收費。經本院批准者 則除外。

  • 病人、其親友或陪人等,如有毀壞本院之任何設備,必須由該 病人負責按值賠償。

  • 病人若於住院期間要求遷往較高類別的病房,本院有權 補收各項費用之差額。

  • 所有房價、藥物、膳食、診斷檢查、手術室、手術材料、 醫療用品及儀器等費用,每五天結賬一次,深切治療部 (ICU) 每三天結賬一次。在出院前任何賬項必須繳清。

  • 本院接受現金、本地銀行支票(住院按金只接受本地銀行支票 及必須在三個工作天前繳交給本院作銀行兌現)、易辦事、銀 聯、 信用咭(VISA/MASTER/AMERICAN EXPRESS)、微信支 付、支付寶或轉數快支付費用。

  • 本院接受經由本地保險公司、環球性的保險公司或第三方管理 人所擔保的寄單安排。

  • 會計部及收支處辦公時間:每日上午八時正至晚上九時正。 病人如欲在辦公時間外出院,請於出院當天晚上或前一天 之晚上九時正前到會計部辦妥出院手續。